61、化工生产企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化工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人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化工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化工生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化工生产企业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
63、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应具有哪些资质条件?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
(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岗位操作的从业经历;
(2)依法接受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
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以上所称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指在下列危险性较高岗位直接从事化学反应操作的作业人员,涉及硝化、氧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且直接进行高温高压、放热、深冷、裂解、聚合、有机合成、易燃易爆危化品分离、自动控制等岗位操作。
64、什么是化工生产企业“二重点一重大“?
“二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统称。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必须按规定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65、化工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有哪些管理规定?
化工生产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66、什么是危险作业?
化工生产企业的事故大多发生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因此化工生产企业的危险作业列入重点安全管理范围。它主要包括动火、动土、吊装、断路、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
67、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68、化工生产企业多长时间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做一次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并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停产或者关闭的。其多余或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处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7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需有哪些安全资格条件?
(1)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销售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知识教育。
7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有哪些具体要求?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7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批发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二年。
7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经营许可证?
批发企业在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7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违反烟花爆经营许可证使用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75、零售经营者违法经营会受到怎样的相关处罚?
零售经营者有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零售经营者有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7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77、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
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
7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3)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79、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1)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2)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3)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有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0、“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